1、 視覺分析
為保證冰上運動員和觀眾能追蹤快速運動的運動員,看清運動員的細部動作,冰上運動比賽要有較高的照明水平,特別在大型體育館中,由于觀眾距運動場地的距離相當遠,為了能看清比賽,尤其要看清微小的細節動作,冰上運動需要很高的照明水平。移動物體的可見度取決于物體的尺寸、速度和亮度對比及其背景亮度和環境亮度。
冰球運動中,以冰為背景,人的視覺要從最遠觀看距離確定快速移動的位置。冰面存在的時間很短,隨著運動的不斷進行,冰面逐漸被冰粒狀粉末所覆蓋,顆粒狀的冰粒形成漫反射。如果提高冰場的亮度,將大大改善可見度,從而有良好的對比。對觀看比賽的背景,亮度應無突變。較大的亮度差可導致視覺疲勞,觀眾席的照度至少為整個運動場地地平均照度的1/3.這一點對彩色電視轉播的拍攝電影也是同樣重要的。
如果要使觀眾對花樣滑冰感興趣,并使裁判準確判斷,需要觀眾和裁判員能看清楚運動員手部和腳部細微的動作,因為這些動作做得非常快,而且在藝術表現方面有細微表現。
對于冰球比賽項目,觀眾必須能看清楚小而快速移動的冰球。
速度滑冰的特點是速度快,但不需要像花樣滑冰那樣觀看如此細微之動作,對于旋轉動作可取較低的照度值,一般來說,冰場兩端照度比較高,中間照度則可降低些。
為安全起見,冰場照明系統應與出入通道、停車場等公共場所的照明系統分開。
2、 眩光控制
眩光使觀看變得困難,同時降低人的視覺舒適感,控制運動員和觀眾的眩光意義重大。可以通過限制光源在主要試看方向的表觀亮度來控制眩光。對于冰上運動,很容易實現主視線方向的亮度低于水平面亮度。眩光控制可以采用以下措施:
1) 所選燈具的光強分布應符合照度、照度均勻度、場地尺寸和安裝亮度的要求。
2) 照明設備應在運動員和觀眾的主要視野之外。
3) 在燈具上采用附加的防眩光遮擋部件,其目的是控制一定方向的亮度,從而減少眩光。
4) 對于室內場地,保證觀眾席有合適的照度,為確保照明裝置的背景不太暗,墻的上部和頂棚要有合適的反射比。建議主要表面的反射比按以下要求設置:
① 頂棚的反射比在0.6以上,并且頂棚的反射比應盡可能高,以使燈具的亮度和頂棚之間的亮差盡量小。
② 墻的反射比為0.3~0.6。
③ 如果頂棚材料的反射比達不到0.6以上時,可通過向頂棚區域投射一定光束來該進亮度對比。
5) 燈具光線照射在冰面上而產生的反射光會造成間接眩光,因此應通過適當的布燈和遮擋來避免間接眩光。
3、 安裝、運行和維護
照明燈具安裝、調試好后應標記泛光燈的位置,尤其是瞄準角度,假如維護和維修時,不慎移動燈的位置和瞄準點,可以很容易地恢復。CIE不提倡為了其它體育活動而經常變換泛光燈的瞄準方向,經驗表明,精確地調試瞄準方向會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因此,不同功能的體育項目應使用不同的開關模式或照明系統,照明控制也應分開。燈桿及其基礎工程功能的體育項目應使用不同的判刑模式事照明系統,照明控制也應分開。燈桿及其基礎工程應符合工程所在地的規范、標準的規定。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得靠近照明裝置,此外還得注意安全用電,應能安全地使用燈具。
按照CIE的要求,應定期對光源、燈具和鎮流器進行維護,如果光源、燈具和鎮流器損壞或光通過度衰減,應個別更換,以保證賽場保持規定的照度。當光源、燈具和鎮流器接近壽命終點時,推薦同時成組地更換它們,這樣有利于降低換燈的人工費用,減少燈在短時間內失效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