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場館燈光建造要求
體育場館作為體育鍛煉和比賽的重要場所,從設計、施工以及裝修的各個方面都需要為場館的用途服務。大家習以為常的場館燈光,不要只是單純認為是照明使用,而且也并非傳統人能為的越敞亮越好。體育場館燈光建造有特定的要求,今天就跟大家一起來探討一下體育場館燈光建造的話題。
整體來說,體育場館燈光建造的照明標準應符合《體育場館
照明設計及檢測標準》JGJ153及《體育照明使用要求及檢測方法第1部分:室外足球場和綜合體育場》TV/T1002.1—2005的規定,室外場所維護系統取0.7。
照明計算宜采用單位指標法進行估算(室外體育場場地照明可按25000~300001x/Ix估算,綜合體育館場地照明用電量可按50~70W/m2估算);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宜采用逐點法計算。單位指標法是指單位面積上、單位照度的照明安裝功率(包括光源、鎮流器或變壓器的功率),單位為W/lx.m2。
對燈具的要求:燈具宜選用壓鑄鋁外殼,其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55,不便于維護或污染嚴重的場所其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65;金屬鹵化物燈不應采用敞開式燈具,燈具效率不應低于70%;光源功率應與比賽場地大小、安裝位置及高度相適應。室外體育場宜采用大功率和中功率金屬鹵化物燈;室內體育館宜以1000W及以下金屬鹵化物燈的光源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