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足球天河會FIFA2011年版的《足球場》標準對足球場照明布置有所調整,主要變化時增加了許多不能布置燈具區域,以保障運動員、裁判員避免眩光的影響,具體是下列部位不能布置燈具:
(1)、以底線重點為中心,當有點事轉播時底線量測各15°角范圍內的空間,當沒有電視轉播時底線兩側各10°角范圍內的空間。
(2)、場地中心25°仰角球門后面空間內。
(3)、以底線為基準,禁區外側75°仰角與禁區短邊向外延長線20°角圍合的空間,但圖1中所示區域除外。
當然,對于具有足球運動項目的綜合性體育場,第1.、2、3所述范圍內可布置燈具,但足球模式時不應開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