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照明委員會CIE第169號技術文件[3] ——《體育賽事用于彩電和攝影照明的實用設計準則》頒布于2005年,文件要求169號文件應與1989年頒布的CIE83文件[4][7] 結合起來閱讀,83號文件許多技術內容仍然有效。169號文件指出,CIE83—1989文件所示照明水平適用于現代CCD—HDTV的攝像系統。表3和表4列出了照明指標。
北美照明工程協會IES在2009年IESNA RP一6—01文件中,關于體育比賽電視轉播照明的有關參數與CIE 169號文件一致,這說明由于高清電視轉播后,CIE 83文件的有關參數仍然適用。
眩光指數GR<50,僅用于戶外相關方向,參見CIE112-1994.CIE 83號文件給出光源的要求,如表5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