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桿位置確定:四角燈塔設計位置在球門中線A1點,與底線成10°角、半場中心線B1與邊線成5°角的兩線相交的延長線夾角范圍內,燈塔設置應在場地的對角線上。該種型式適合罩棚垂直高度較低或者沒有罩棚的體育場,不足之處就是照度較低。鎮流器箱、配電控制柜安裝在燈桿下部,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了減小供電距離,也可安裝在燈桿上部。更換和維護燈具方式有兩種利用機械吊籃和在燈桿內部加裝鋼爬梯。
高度確定:燈桿高度應在燈架中心點與場地水平地面中心點所構成不小于25°的夾角范圍內。即,h≥d×tan25°(1)
式中:h——燈架中心點至場地水平面的垂直高度(m);
d——場地中心點至燈塔基座的水平距離(m)。
該角度也不應過大,否則不僅使燈塔整體造價大大提高,同時也會降低垂直照度與水平照度的比例,影響場地物體立體感和降低識別運動物體的靈敏度。
高度確定:首先保證在罩棚下安裝的場地照明燈具距場地水平面至少高15m,并結合體育場的具體特點,確定安裝燈具的馬道設置位置和高度。一般情況下,裝在罩棚下的照明燈具有兩排,第一排在罩棚前邊緣,位置為燈具至場地遠邊線與場地水平地面夾角約25°;另一排在雨棚的中后部,位置為燈具至場地近邊線與場地水平地面夾角約50°。
還要特別注意在球門線中點與底線兩側15°內的空間區域不能布置燈具,主要是為了降低禁區區域內的眩光,保證守門員及在角球區附近的球員有良好的視線。
燈具及其鎮流器箱、電纜、配電控制柜等都均勻安裝在馬道上。為了便于檢修和安裝燈具,馬道寬度應≤1.2m,高度不小于2m。為了減小荷載,EPS或UPS安裝在馬道附近的配電間內。
混合布燈將燈帶式與燈塔式有機地組合在一起的布燈方法。是一般大型綜合性體育場解決照明技術效果比較好的一種布燈型式。燈塔的投射角和方位布置可以適當靈活處理,光帶的長度可以適當縮短,光帶的高度也可適當降低。
該種形式為國際上比較流行的一種布燈方式,比較容易滿足FIFA和CIE以及我國的各項技術指標要求。
布燈方式的選擇和燈塔的位置往往取決于場地條件或造價,應與建筑師密切配合,結合建筑物實際形狀,作出合理、經濟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