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球賽事水平最高的奧運會主場的國家體育場,為滿足賽事轉播的需要,全場共布置了一百多臺高清攝像機和高清超高速彩色攝像機作為轉播設備,從大型的覆蓋全場的主攝像機到各個區域的固定或移動攝像機,從慢動作回放攝像機到軌道或自動攝像機,從全景(氣氛) 攝像機到局部特定位置的特殊攝像機( 如犯規攝像機、球門攝像機等),從起點攝像機、終點攝像機或實時攝影攝像機到頒獎典禮攝像機等等,對如此眾多的攝像機,照明均必須滿足BOB的要求,以提供最佳照明效果保證最全面的電視轉播畫面、以及不同攝像機間轉播畫面的平穩切換。
國家體育場的奧運照明要求中,奧運比賽轉播時對任一固定攝像機的最小垂直照度要求為Ev min> 1400lx,要求對移動攝像機或垂直于場地四邊的最小垂直照度大于1000lx; 而此前各體育單項組織及CIE的照明標準中要求在彩色電視轉播時對主攝像機的平均垂直照度Ev ave > 1400 lx或2000lx,對其他攝像機及垂直于場地四邊的垂直照度則無特別要求。這充分體現了高清轉播的要求及奧運比賽時對全場每一個地方、每一時刻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