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帶一般是布置成一層或兩層投光燈具,如果布置有困難,則應采取后縮式光帶作為補充。
(2)兩側光帶在距場地中心的尺寸,或者高度上,不一定非強求一致,但投射到場地中心的角度最好應近似相等。
(3)光帶一般是設在燈橋上,其維護馬道(也稱維護走廊)的尺寸不應小于1.5m ×2m (寬度X高度),周圍最好均能通行,并能防雨、防曬、地面絕緣。
(4)光帶與建筑物關系有兩種情況:
a 利用挑棚設光帶,其挑棚高度應大致能滿足功能要求;目前光帶盡量在挑棚下設置,而不是在挑棚的頂部。
b 獨立設置光帶。在無挑棚的情況下,如果最高一排觀眾在高度和距離上合理,則可在觀眾席后排上布置光帶,光帶設置在獨立的燈橋上。燈橋布置可靈活些,但相對造價要高,這種燈架要與土建整體一并考慮。有的體育場往往是一側,則有挑棚,一側無挑棚,如采用光帶方案是無挑棚一側獨立設置光帶燈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