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大型燈具可以減少投光燈數目,但是在多數情況下,從均勻度要求的觀點來看,不可能做到把光線照射的足夠均勻,而且在使用窄光束時,肯定不可以達到要求。為此,最好是用數量較多而較小的燈具,這樣有另外一個好處,當一個燈失效時,不致于會對照明水平有太大的影響。
對于體育場來說,目前較多使用2000W的金屬鹵化物燈,大型體育場使用窄光束、特窄光束燈具較多,并配以適量的中光束燈具,專用足球場燈具總數不超過300盞就可滿足世界杯足球賽的要求。而綜合性體育場體育照明燈具將在400盞以上。也有一些體育場采用1500、1800W的金屬鹵化物燈,這時燈具數量會多一些。大型體育比賽,如奧運會,有時會采用臨時性照明系統。奧運會期間,臨時照明的光源為6000W金屬鹵化物燈,由于是臨時采用,這個方案是可以接受的,但燈具數量將大大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