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塔照明
投光燈塔(柱)對稱布置于運動場四角,燈塔一般在30-50米。投光燈從不同方向同時照射場地,使場地照明具有一定的照度和均勻度。為了保證場地有良好的照度和均勻度。最小照度和最大照度之比應大于1:3。
這種布燈方式立感強,垂直照度高,但用電量大,造價高,眩光較大,維護不便。觀眾在不同的地點和方向上的視覺感受變化大,陰影較深。為改善場地照明質量,把燈塔后退,增加場地垂直照明Ev,為改善影視攝像效果,在主攝像機一側燈塔上加強投光燈照明強度。
2、多塔照明
沿場地縱向兩側布置高13-15米以上投光燈塔。其優(yōu)點是場地照度比較均勻,立體感強,燈具較少,用電節(jié)省,資和運營費用相對減少。但亮光源較多,眩光較大,燈桿較多,影響了球場的美觀。投光燈俯角在15-25度,到場地近邊線的俯角在45-75度,適合選用中光束和寬光束的投光燈。
此布燈方式適合足球,田徑、籃球、網(wǎng)球等訓練場地。以及照明度要求較高且經(jīng)濟實用的體育場地。盡量把燈塔布置在看臺后面,以免遮擋觀眾視線。
3、光帶照明
在場地兩側成排布置燈具,形成連續(xù)光帶。
優(yōu)點:場地照度比較均勻,亮度較好,用電量少,造價較低,眩光較小,維護方便,滿足電視轉播要求。以足球田徑為主。
4、混合布燈
大型綜合體育場地使用兩種三種照明方案,才可以滿足場地
照明設計多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