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照明最大的難題是如何控制水面的光幕反射。水面的光幕反射對人產生許多危害:
——游泳者看不清楚對手或他人;
——跳水運動員看不清水面,不能準確判斷入水的時機,影響動作的質量;
——對觀眾的影響更大。由自然光或人工光在水面上產生的反射光亮度要比池底的亮度高得多,致使觀眾不能看到水里的情況;
——游泳池工作人員(如救生員)不能看清水里的情況,對游泳者安全不利;
——裁判員不能準確看清是否有犯規、違例等現象。
因此,照明對燈具的安裝應確保沒有視覺干擾,保證觀看比賽的最佳效果。在游泳池水面上,光的反射和透射的比例取決于光線入射的角度。
2、改進水中觀看條件的措施
——用可調節的百葉窗、固定的室外遮光玻璃窗,用以遮擋50゜角以上入射角的光線;
——用窗簾、卷簾或有色玻璃來減少進入室內的自然光;
——頂棚上燈具最大光強與鉛垂線的角度不要超過50゜,但又不能過多地影響燈具效率;
——提高池底的反射率,反射率不應小于70%。
——對于直接照明系統,墻和頂棚的反射率應在0.4~0.6范圍內。
對于間接照明系統,在保證照明的效率的前提下提高頂棚的反射率交保證墻面的低照度。
——用水下照明系統來提高水下亮度,用人工照明來改善向池中觀看的視覺條件。但是水下照明不能有效地改善由窗戶帶來的水面反射光,不能修正不合適的電氣照明設計。
——游泳池四周和觀眾看臺的照明不能產生干擾的反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