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景觀照明中的樹木的燈具布置
1、樹木的亮化應該精心選擇適宜的照射方式和照明燈具安裝的位置;盡量避免時間過長的光照和照明燈具的安裝對動、植物生長產生相應的影響;不應對古(廣州宏碩
照明設計整理)樹等珍貴的名木進行近距離照明;
2、在進行亮化時,需要考慮落葉樹木的葉狀及特征和顏色、常綠樹木及季節變化因素對樹木亮化的影響,確定樹木的照度水平和選擇照明光源的色表;
3、盡量避免在路人觀賞的角度上產生眩光或者對環境產生一定的光污染。
二、公園花壇、綠地照明設計應該符合以下的要求:
1、花壇宜采用自上向下的照明設計方式,以凸顯出花卉本身;
2、照明燈具應該作為景觀的元素考慮,并且應該避免由于照明燈具的設置影響景觀觀賞性;
3、草坪的亮化應考慮對公園內人員活動的影響,光線宜自上向下照射,應避免溢散光對環境和人造成的光污染;
4、公園內觀賞性綠地照明的最低照度不宜低于2lx;
5、盡量避免溢散光對景觀的觀賞或者周邊環境的影響。
三、公園水景照明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光源、燈具以及其電器附件必須符合本規范附錄C規定的水中使用的防護與安全要求,并應便于維護管理;
2、水景照明燈具應結合景觀要求隱蔽,應兼顧無水時和冬季結冰時采取防護措施的外觀效果;
3、噴泉照明的照度應考慮環境亮度與噴水的形狀和高度;
4、水景的周邊需要設置功能性照明,防止觀景人員意外落水;
5、應根據水景的形態及水面的反射作用,選擇合適的亮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