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照明光源
照明光源的選擇應根據使用場所的不同,合理地選擇光源的光效、顯色性、壽命、啟動點燃時間等光電特性指標,以及環境條件對光源光電參數的影響。
體育建筑經常需要電視轉播和攝影,因此,在需要進行彩色新聞攝影和電視轉播的場所,室內體育建筑,其采用的光源的色溫宜為2800~3500K,色偏差不應大于150K;室外或有自然采光的室內體育建筑,其光源的色溫宜為4500~6500K,色溫偏差不應大于500K。光源的一般顯色指數應大于65。
體育場館通常采用一列光源,其功率因數也一并給出:
不帶無功補償的熒光燈:0.5;
帶無功補償的熒光燈:0.95;
不帶無功補償的高強度氣體放電燈:0.5;
帶無功補償的高強度氣體放電燈:0.9。
JGJ/T16-1992規定,對于氣體放電光源,宜采取分散進行無功功率補償。
2、照明燈具
在選擇燈具時,應根據環境條件和使用特點,合理的選定燈具的光強分布、效率、遮光角、類型、造型尺寸以及燈的表觀顏色等。
燈具按配光分類可有:直接型、半直接型、漫射型號、半間接型和間接型五類。直接型燈具的光強分別又可分為三類:第一為窄配光,窄配光燈具允許距高比小于0.5;第二為中配光,中配光燈具允許距高比為0.5~1.0;第三為寬配光,寬配光燈具允許距高比大于1.0。
體育場地照明光源宜選用金屬鹵化物燈、高顯色高壓鈉燈。同時場地用直接配光燈具家帶有格柵,并附有燈具安裝角度指示器。
觀眾廳、比賽場地等的照明燈具,當頂棚內設有人行檢修通道以及室外照明場所,宜在每盞燈處設置單獨的保護。目前,主流的體育場館專用燈具均自帶短路保護裝置。